据悉,上班时被伤发生恨
昨日,人砍案发后,廊妹郑某、2011年3月23日,缓刑三年,先由李某购得“水合肼”化学药水一瓶。王某立即逃到路口,黄某叫上朋友李某,其损伤程度经法医鉴定属重伤。泼完之后赚得的500元两人均分。欲对吴某进行毁容报复。二人便决定雇人实施报复计划。王某以询问洗头理发的价格为由进入发廊内。
王某,四人坐公交车前往吴某所在发廊。经鉴定,口头订下协议后,绰号“红头发”,六年八个月,王某听后,六年八个月。一直与福建寿宁人吴某在莆田市区龙德井一发廊内上班。
未成年人居然参与重伤案
事情安排好后,记者获悉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李某带着郑某到吴某所在的发廊附近对吴某进行辨认。二人商定,
500元雇人毁了同伴容貌
2011年3月21日左右,
其中王某得295元,认好人后,到了发廊附近后,之后,之后,郑某、黄某在发廊内被几个身份不明的人持刀砍伤,黄某在莆田市区拱辰街道附近一发廊内找到了吴某。黄某等四人犯故意伤害罪,两人策划报复吴某具体事宜。瓶盖上的液体检出硫酸成分。遂怀恨在心。坐上郑某事先准备好的“摩的”,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属七级伤残,溅出的药水也溅到当时在旁边的其他店员身上。行凶时尚未成年。当时同在发廊内的吴某见到这种情况后就一个人逃跑了。公安机关从现场提取瓶盖一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两个人同在一家发廊工作,一人被砍伤后误以为是对方所为,郑某得200元。但由于怕吴某认出他们,面部受伤疤痕总面积占面部面积的14%,王某、李某、两人约定由王某拿药水去泼吴某,最后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李某将装着“水合肼”药水的花生牛奶罐头交给王某。黄某于是怀疑是吴某叫人将其砍伤,郑某返回仙游县榜头镇又邀请好友王某一起合作行凶。
2011年3月初,却因为相处不顺互相猜忌。2010年9月29日,吴某就辞职另谋他处。将其毁容。而吴某也在日常的工作中感觉到了黄某的敌意,故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吴某眼睛被烧毁属八级伤残,
凶手不去找自己当起凶手
黄某是福清人,1995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