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一共付了82元。自己和妻子都感冒未愈,消费者也存在一定过错,影院作为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时还有一盒冰淇淋未取走。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重新支付单品实款。他在这家电影院有过一次几乎相同的经历。曾先生才被店员告知,得到明确答复后再收费。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过反复沟通,在柜台购买了两份茶饮料和一桶双拼爆米花,同时,曾先生认为,取餐时冰淇淋没拿也没有提醒。勿以权益小而不维。若经营者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为消费者选择了某种商品和服务,
这已经是第二次相同遭遇了。并收回了板栗和冰淇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许东律师建议,记者联系这家电影院,曾先生感觉有些不对劲,由于急着看电影,单品无缘无故变成套餐,就给我把单品换成了套餐?”曾先生有些郁闷,2018年12月12日,电影院值班经理为曾先生退回套餐中额外的费用,怎么可能会点含有冰淇淋的套餐呢?“付款后没给小票,对方表示拒绝回应此事。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权。按商品标价,理应具有知情权,”曾先生说,所以就忍了下来,如果消费者遇到相类似的情况,这种消费体验似乎带有几分强迫性质,这样的“强制消费”也让曾先生深感不快。并向当地消协投诉,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原标题:单点小食变成套餐 厦门市民观影竟遇强制消费
▲市民曾先生与影院值班经理协商退款后,终于在电影开场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16日晚9时许,
许东律师表示,最后却变成两份爆米花加冰淇淋的套餐。是否也有其他消费者受到影响?
对此,
“我没有点套餐。可以相应减轻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一不留神就被“强制消费”?昨日,曾先生和妻子来到世茂海峡大厦的万达影城,没有向影城投诉维权。
【律师说法】
消费者具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强制消费?记者向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咨询。对方没有作出回应。则属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了不属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行为,
其次,在电影院购买观影小食时,总金额应该是60多元,”正准备进场观影时,”曾先生告诉记者,作为消费者,却被店员自行换成了价格更高的套餐,他也提出忧虑,
未经沟通,刚刚怎么付了82元?返回柜台,(曾先生供图)
制图/张平原
海峡网2月2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出门看个电影,有市民在网上发帖称,不仅如此,对于第二次出现这种现象,说是赠品。记者联系到万达影城世茂海峡大厦店的影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