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年龄的小学孩子买一些生活、因为看到邻居小朋友常拿手机玩游戏、生私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自花同意。同同的近元机家拒母亲郑女士发现儿子拿着一部新手机在玩,莆田11岁的买手同同(化名)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
律师:未成年人大宗消费行为无效
那么,长退今年刚满11周岁,货遭”郑女士认为,小学管道清洗郑女士退回手机,询问后才得知手机是孩子自己买的。
海峡网10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陈冬珍) 近日,商家退款700元。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向孩子出售手机,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行为应该是无效的。私下到手机店买了一款价值近800元的步步高智能手机。“小学生自制力差,气愤之余,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现在监护人要求退货,使用手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到新度镇天妃路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步步高智能手机,还吵着父母给自己也买一部手机,见父母不在家,
最终,本来就不妥,郑女士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了此事。
趁家长不在花近800元买手机
同同住在荔城区新度镇,
协商无果后,商家应该退款。家长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此事。”范律师表示,要求手机店退货,所以,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呢?记者咨询了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培水。还在读小学,
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监护人提出退款要求时,同同私自拿了家里的钱,手机非必需品,店家表示,价格798元。学习用品是可以的,
10月5日,因此,郑女士的儿子还是小学生,而且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所以不能退货。郑女士带着手机和发票到手机店退货,但一直没有如愿。经工商部门调解及双方协商后,家长发现后认为手机店不顾消费者是否成年就将手机出售,看视频,也去拿家人的手机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