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小余因为一些私事在仙游县被人殴打。随后,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并以朋友相称,小余仍心有余悸。
日前,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小林和另外一个朋友小朱得知情况后,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并处罚金2万元。可小余却在自己有麻烦时,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关系一直很亲密。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小林,将小余骗到莆田市城厢区一出租房内控制起来,小林和小朱找到小余,小林每天雇乘摩托车将小余带到城厢区卖淫,
见小余不同意,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朱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不让其与外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