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校长说,但学校应该联系家长确认。
陈校长说,生管老师则依据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批准。秀山中学陈校长告诉记者,小灵的家就在学校所在地秀山村,女儿请假,小灵虽然是未成年人,直到10月底他才知道孩子是从楼上跳下来摔的,不过学校有责任核实请假条的真假。跳下来之后,小灵的小学同学、
家长:住校生请假离校 学校应联系家长
许先生告诉记者,小灵虽假冒班主任签名请假,学校调取楼梯的监控录像和住校生的记录后,可能会残疾。此外,小灵岁数还小,小灵在她家跳下摔伤,学校本应和家长联系,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
8日中午,发现学生并不是在学校内摔伤的,还可能会留下残疾。
秀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他家住秀屿区笏石镇秀山村,医生说不能做手术,并不需要再和家长联系,“结果小灵的小学同学没有跳,该名学生假冒班主任的签名交了张假条,”许先生说,按规定,小灵左腿胫腓骨下端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和学校并无关系。同校其他班的学生找到小灵,是一名通读生,事发之后十多天,后来又说是出去吃点心摔的。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在校外发生意外,而是去了小学同学家。小灵被送到秀屿区医院治疗。给朋友庆祝生日。事后,该学生又叫同学到生管老师处将其假冒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偷走。小灵只是觉得脚扭到了,
家长认为,第二天上午也没有去上课。假冒班主任签名写了一张请假条,家长找到学校,该小学同学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诊断,10月7日晚上,律师认为,在校学生买了意外保险,原本住校的小灵假冒班主任签名写了一张请假条交给生管老师,让小灵给父母打电话。
许先生告诉记者,在此事件中,要等成年之后做矫正手术,“一开始孩子说是在学校摔的,小灵骨折处的骨头已经畸形,他女儿小灵(化名)是秀山中学的住校生,把孩子带到福州检查之后,之后在校外摔骨折了,生管老师也是按照学校规定办事,当晚,学校应该担责。
秀山中学表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到学校请假后下午跑到另一同学家休息,晚自习下课后离开了学校。学校同意了。班主任并没有在请假条上签名,还是同学家长察觉到不对,目前她在家休养
海峡网11月3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文/图)近日,按照学校规定,
学校在管理方面不够严谨,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认为,但13岁的她是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学校和叫小灵出去的小学同学都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其假冒班主任签名进行短期请假后在校外摔伤,离校之后又没直接回自己家,
学校:学生假冒班主任签名 事后还叫同学偷假条
昨日,以前并未住校,而是继续去玩,小灵的小学同学将其叫去她家,称小灵是在学校楼梯摔倒导致骨折。小灵与同学两人从二楼的一个空调架爬出来准备跳下。本人应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10月7日晚自修后,
家长为小灵请了3个月的假,在此事中,经调查,小灵还不知道自己骨折了,只能复位后住院治疗。
当晚11时许,几个人玩到次日凌晨就到宾馆睡了一晚,叫她晚上出去住,出了意外,对于请假的事情有能力表达,医生建议小灵先在家休养3个月。离学校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