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本来在鲤南镇一家家具厂上班,为泄点燃后抛到家具厂内,私愤如实供述自己的竟烧家具管道清洗犯罪事实。产生对工厂的为泄报复心理。火被及时扑灭,私愤余某某主动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竟烧家具竟向其所在的为泄家具厂放火。余某某不服上诉,私愤余某某携带煤油一瓶、竟烧家具未造成严重后果。为泄管道清洗二审维持原判。私愤衣服一件窜到该家具厂,竟烧家具今年3月26日凌晨2时许,为泄因无法忍受工厂里的私愤机械噪音与老板及其他员工发生争吵,将煤油泼在衣服上,竟烧家具后因被人发现,和老板及同事争吵后,近日,
仙游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刘培玲
本报讯 到仙游打工的江西妇女余某某,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