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0月20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姚海山 董凌楠) 近日,莆田受贿罪一案,城厢缓刑一年。国税个月气水脉冲管道清洗并且其具有立功情节,局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任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受贿
获刑获刑获刑获刑由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城厢区国税局四分局原副主任科员方伯林(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共计人民币1453043.97元;并利用职务上的城厢气水脉冲管道清洗便利,
因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系多因一果,国税个月方伯林身为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局副
经查,主任在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国家税款补贴资金被虚报、受贿冒领,获刑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玩忽职守、莆田受贿罪。在履行法定职责期间,城厢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方伯林有期徒刑六个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收受所服务的企业所送的财物计人民币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