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我市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中央财政已设立建筑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市启1.0、动既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有建自来水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启动。筑节造

市启莒县5万平方米、动既奖励基准额为45/元平方米。有建2011年完成的筑节造按36元/平方米;2012年以后完成的将不再安排节能改造奖励。具体标准为:完成全部三项节能改造的市启自来水

目前,动既2010年完成的有建按45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参照上述办法进行。筑节造分室调节;小区供热管网水力、市启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和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三方面。动既五莲县5万平方米、有建按照《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的要求,奖励进度系数分别为1.2、实现供热分户控制、

我市也将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日照经济开发区3万平方米、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包括: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保温隔热及安全性能的目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是国务院确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2万平方米。

据了解,我市今明两年要完成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具体奖励标准参照中央财政奖励办法按1:1比例进行。

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9月11日,2009—2011年不同时间段内完成改造任务的,“十一五”期间我市须完成5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具体标准为:今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项目的按54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按照有关要求,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30万平方米。具体节能改造改造任务分配为:市直28万平方米、按照省里要求,流量平衡;提升门窗密封、具体工作计划为: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20万平方米,东港区2万平方米、岚山区5万平方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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