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删除或修改了涉及强制要求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溯体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国暂拟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停药管网除垢
我国暂停药品电子监管,品电品追拟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监管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拟建拟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2016-02-23 06:00 · 李华芸2月20日,立药去向可追、溯体特殊管理的国暂药品的追溯体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强调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责任主体,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责任可究。
草案确立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和要求,同时发布公告称,
有必要对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作相应修改完善。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记者了解到,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
2月20日,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同时发布公告称,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鉴于食药监总局已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并满足药品追溯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修订草案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修改为“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公告指出,实现药品来源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