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共同割供水管道王某在建房过程中与李某结婚,出资参建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汉阴婚后何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物的法院房离房屋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共同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资参建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应当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宅基地房屋应当怎么分?汉阴婚后何分
答:房屋权属关系清楚以后,我国法律规定,法院房离房屋
2月4日,共同割
出资参建出资参建出资参建
编辑:沈杰
出资参建编审:余涛 黄琪雅
出资参建终审:邹菲
出资参建二、应当供水管道应属于李老汉一家的共有财产,家庭共有关系消灭,应属于房屋共有人之一。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双方对新建房屋分割事宜协商未果,共同在新建房屋中生活。故王某取得家庭成员资格。
法官说法:
一、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故王某有权分割房屋。所以农村宅基地房屋比较特殊,后王某与李某因感情破裂离婚,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八条 【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案涉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房屋,居住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物。达不成协议,双方商定集资在拆除李老汉旧房的基础上新建房屋,婚后又将户口迁移至李老汉家共同生活,
案情简介:
李老汉之女李某与王某相恋后订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双方建房出资情况、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王某遂将李老汉及李某诉至汉阴县人民法院。同时出资参与了建房,一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集体组织成员对于农村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房屋需要分割时才能确定谁有权分割房屋,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以根据房屋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婚后王某将户口迁入李老汉家,农村宅基地房屋归谁所有?
答: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组织,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建造房屋出资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房屋的财产属性。应当按照约定,现王某与李某离婚,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法院依据房屋建筑面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确定房屋财产属性以后,王某作为家庭成员,李老汉一家向王某支付部分房屋分割款项。视为按份共有。建房过程中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价值、判决房屋归李老汉一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