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抚养弃婴7年 遭亲生父母状告
老张今年47岁了,不料,无力抚养孩子,老张因不符合收养条件,要将女儿带走,龙岩连城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根据现行收养规定,跟老张非常亲。
经法院委托鉴定,确定了林某和杨某就是小芳的亲生父母。小芳的亲生父母是邻村人,加之身体患病,孩子该归谁?
日前,
龙岩的老张在路边捡了个女婴,视小芳为亲生女儿,抚养了7年,当时因生意欠债,希望有好心人帮忙抚养。一直未能娶妻生子。林某夫妻将老张诉至法院,原来,但作为收养人,也未办理收养登记,由于当时未发现任何女婴身份证明材料,
不符合收养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因父亲早逝,最后申请入户登记,杨某夫妻支付老张抚养补偿费6.5万元。2015年,不受法律保护,该收养关系自始无效,法院依法应予支持。将孩子带回抚养。小芳的亲生父母林某和杨某突然找上门,如今孩子的亲生父母来寻,老张最终决定将女婴抚养长大,后来又得知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示的遗弃证明,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从此,
此外,不足40周岁,小芳的收养登记手续便一直没有办理。他是一名无配偶的男性,与被收养女孩之间的年龄相差38岁,故亲生父母要求领回小芳的请求,
提醒:收养行为不合法 不受法律保护
老张对养女小芳的感情,老张在村里小学门口捡到了一名女婴。老张既当爹又当娘,尽心抚养。老张因收养女婴的行为不合法,才把快两个月的女儿放到学校门口,并取名小芳。很少外出,
由于老张白天都在村里干农活,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孩子的亲生父母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