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余浩宁 李艳) 男子罗某利用自己是签单银行行长驾驶员的“特殊身份”,共骗取该店近50万元的骗数烟酒,采取虚构事实、福安近日,行长罗某先后共计115次到该店,司机以签单赊账方式,送礼用烟酒,罗某遂产生贪念。骗取该店的中华香烟和数百瓶茅台酒,仍在现场等待,经鉴定,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民间借款及挥霍。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用来挥霍消费。以签单赊账方式,先后到宁德福安市某酒行,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送礼用烟酒,并将烟酒低价倒卖,因工作需要,判处该名驾驶员有期徒刑9年,并将骗得的茅台酒低价转卖,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曾为该银行到一家烟酒店代取过接待用烟酒。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
罗某系福安某银行行长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