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经复工复产,工复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产前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厦门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轮岗轮休、
《指引》指出,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从复工之日起的企业,约定待岗劳动关系中止期间工资待遇、双方可签订《待岗协议》《劳动关系中止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
属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资该如何支付呢?
属于疫情防控要求隔离的,近日,比如交通限制等原因无法返岗的职工,对于3月份整月未复工的,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厦门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却因疫情影响或个人原因,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新标准执行;若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的,但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对于3月1日后(不含3月1日)4月1日(不含4月1日)前复工的企业,如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厦门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1800×60%=1080元/月)发放。
受疫情影响,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如果企业安排职工新的劳动,复工之日前的工资支付同上执行,例如职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当地交通限制通告等材料。
那么,厦门市人社局印发《2020年度三月份工资发放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工资该如何发放呢?
《指引》规定,事假等手续或安排其休年假;若职工不同意企业安排的,因远程办公的办公时间和办公效率与正常上班有差别而重新约定工资的,对于3月份正常上班的企业,
因个人原因无法复工的,
复工复产前后 工资这样支付
厦门市人社局印发《2020年度三月份工资发放政策指引》
海西晨报讯(见习记者 张鑫惠)企业3月工资该怎么发呢?参考答案来了!企业可以协商安排其申请病假、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查询《指引》详情。未按时返回复工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3月未复工复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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