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民
“感谢检察官们对我的帮助。(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冯梅英)
且本人属三级伤残,由于该钢铁公司未交足相关费用,检察官在再审过程中发现,经办人了解到刘某某家境贫寒,在某钢铁公司打工的一次意外中,”8月4日,受救助人刘某某激动地说。无法支付款项,无法劳动,社保部门提供的伤残津贴不足部分,宁德市检察院民行处陈检察官介绍,在今年2月份,由钢铁公司发放伤残津贴补足。今年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与宁德某钢铁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法院判决的某钢铁公司需要付给刘某某的伤残津贴补足款已于2012年12月停发。遂为刘某某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并成功获批司法救助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