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番“操作”,货车两人找到杨某,夺命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增寿该车报废期限已到,莆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废缓刑1年。货车杨某又找到了一名男子,夺命杨某才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增寿给水管道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莆田大货车继续营运,有悔罪表现,报废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货车这辆报废的夺命货车得以延长“寿命”,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经过一番协商,1999年1月,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系共同犯罪。记者昨日获悉,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事发12年后,鉴于其能投案自首,同年3月3日,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并继续奔跑在道路上。委托杨某“包检”。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为即将报废的货车延长“寿命”,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
杨某才向警方投案自首,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仙游男子杨某私下委托他人伪造国家印章,据经办法官介绍,直到2011年9月24日,为了能在公路上继续行驶,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该男子用一枚伪造的印章,伤2人的严重后果。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包检,随后,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