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怀疑火烧潘某某因怀疑女友与其他男子交往而在公共场所放火烧车,女友男纵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陈某某的摩托车完全烧毁。为报复女友,致电器店部分财物损毁,同月18日,
潘某某欲纵火烧陈某某摩托车。便用随身携带的汽油助燃放火焚烧该车,原标题:怀疑女友“劈腿” 男子纵火烧摩托
海峡网11月14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青年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交往,潘某某因怀疑女友陈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交往,潘某某因放火罪,危及公共安全,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9966元。发现陈某某停在古田某电器店后门的摩托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966元,遂作出如上判决。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并取得谅解。当晚11时30分,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今年4月4日,为报复女友“劈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