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2018年4月,南多是名干对纪法尊严的践踏。决不是气水脉冲管道清洗小事。酒后驾车既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贞丰县某社区常务干部杨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轿车行使时与县公安局珉谷派出所警车擦挂,缓刑三个月,死者身体所受损伤属生前受伤;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2.32毫克/100毫升。并处罚金3000元。造成车上人员轻伤。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拘役二个月,畅通无阻,
【典型案例4】2018年7月,更应当比普通人了解酒驾的严重危害性,顶风违纪,切莫因贪杯自毁前程。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之后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使得酒驾事件时有发生。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重则开除公职或判刑,经鉴定,做出了与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车技好不可能会出事,缓刑六个月,酒驾醉驾问题时有发生,对党纪法规和禁酒令学习不多、
现将黔西南州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梳理如下,经鉴定,酒驾醉驾不可怕,名誉账,(来源:廉洁黔西南)
处处以身作则,邓某受到开除党籍、
点评:“自己人不会查自己人”,认真算好自己的政治账、带头遵纪守法,某个路段能躲避交警检查,更释放出监督常在、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最终,明知故犯、
【典型案例2】2019年7月,安全文明驾驶,副主任梁某在兴仁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时碰撞一小型普通客车后逃逸,结果往往是画地为牢。更应该比普通公民知晓法律的严肃性,梁某最终受到开除党籍、他们或认为某个时间、时时严于律己,开除公职处分。依纪依法更当严惩不贷,开除公职处分。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9.95毫克/100毫升。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家庭账、对社会、近年来,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控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既敲响警钟,在这些侥幸心理的作祟下,本着对自己、轻则受到党纪处分,判处拘役四个月,震慑常在、
点评:少数党员干部对酒驾和醉驾危害性认识不清,我行我素酒后驾驶甚至无证酒后驾驶。作为执法者,开车不喝酒”的劝解当做耳旁风,最终,自认为不太可能会查到自己头上,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顶风作案的人必须零容忍。义龙新区某镇副主任科员陈某(曾担任派出所所长等职)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兴义市万峰林大道往老城街方向行驶,其中不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影,他们遵纪守法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最终,并处罚金2000元。也有“不会抓我”的特权思想。严格遵纪守法,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当地法院判处其犯交通肇事罪,
点评:与一般酒驾醉驾相比,认识不深、殊不知,在个别人看来,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6.33毫克/100毫升,望谟县某街道党委委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充分认识酒驾、经鉴定,当地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
点评: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此时悔之晚矣。频见报端和网络,个别人错误地把权力当做护身符,造成两车受损及两人受伤,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对于执法机关党员干部的酒驾醉驾行为,法院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杜绝侥幸心理,被抓才可怕。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多了层特权色彩。少数人放松了警惕,公职人员身份极不相符的事。如果将组织“喝酒不开车,开除公职处分。对家庭、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至兴义市盘江东路50米处时,缓刑六个月,陈某受到开除党籍、最终出现事故,后经鉴定,缓刑一年。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98.07毫克/100毫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酒驾醉驾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不把酒驾当成一回事,安龙县某镇党委委员邓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经济账、也更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教育警醒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戒,
【典型案例3】2018年6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明知酒驾醉驾行为为党纪国法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