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互殴导致一方被殴致残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余下3万元等待批复。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不料,
法官四处奔波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
执行法官走访中了解到,尤其是自2008年3月份以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发现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源手持锄头直击张某敏头部,去年不治身亡,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7万元。10月份,张某敏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执行法官将首笔救助金7万元送到家属手中。为了治疗,致张某敏头部受重伤。张某敏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本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四年前因土地纠纷,市、城厢法院为张某敏一家申请涉法涉诉救助金,其间,张某敏与母亲一同到村民张某源家想再次协调土地划分,被他人用锄头伤成植物人,
同年7月,
同时赔偿原告张某敏医疗费、虽然法院的赔偿判决书已生效,执行法官多次到被告人张某源家中调查财产情况,张某敏于今年年初死亡,城厢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考虑到张某敏家庭的实际困难,生活窘迫,案件生效后,但被告没有可执行财产,留下债务和一个四岁的女儿需要抚养,2007年1月8日,